视频贴片广告屏蔽行为(亦可称为拦截行为、过滤行为)是指,通过技术方式将网络视频广告拦截、过滤或覆盖,使视频网站经营者设置的商业广告无法正常在用户面前显示的行为。随着此类广告屏蔽服务的扩大,许多用户通过预装该技术工具跳过视频网站播放正片前的贴片广告,对采用“贴片广告+免费视频”商业模式的经营者造成巨大冲击。
被告某软件有限公司答辩称:1.优酷公司与某软件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竞争关系;2.屏蔽广告行为使得广告主花费的单位广告成本降低,而广告效果更好,且有利于消费者利益;3.优酷公司的“免费视频+广告”的商业模式没有可受保护的法益,互联网广告商业模式不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
(一)保护商业模式之辩反对将提供视频广告屏蔽软件的行为定为不正当竞争的第一个理由,是这种认定实质上是对“视频广告+免费视频”的商业模式提供保护,但“商业模式并不具备当然获得法律保护的资格或条件。一旦某种商业模式获得法律保护,那么...
一些软件提供者则根据用户的这一“刚需”,分析视频网站对免费用户先播放视频广告再播放正片的技术原理,并针对性地设计出供免费用户跳过视频广告、像付费用户那样直接欣赏正片的机制,向用户提供可屏蔽上述视频广告的浏览器等软件(以下简称“视频广告屏蔽软件”)。这类软件当然受到了免费用户们的欢迎。然而,如果用户们能够...
【拦截软件屏蔽他人视频前广告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视频公司运营的“广告+免费视频”的商业模式不违反法律,以此获得的商业利益正当、合法,应受法律保护。第三方采用技术手段拦截视频前广告,直接播放来源于该公司的视频以获取市场优势,其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O人民法院报社版权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
法律论文:网络视频广告屏蔽行为的竞争法法律规制第一章绪论第一节选题来源及意义一、选题来源近年来,互联网领域已经成为一个与传统市场匹敌的新兴市场,其以独特的经营模式、颠覆传统的法律纠纷受到了学界的广泛关注,传统的法学思维与法律条文需要随之适应互联网新兴领域而变化。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修订...
而“用户需求”这一理由,也不是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保护伞,经营者当然可以基于用户需求对自己的产品和服务进行改善,但却不能以此为由手其他经营者的正常经营,因此,本案中在浏览器屏蔽视频广告的行为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所禁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笔者简评】 ...
由此引出笔者对屏蔽视频软件广告行为的思考。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网络环境下要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要满足四要件:双方是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有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利益、主观具有过错。但是,屏蔽视频软件广告的行为在网络环境中又具有特殊性,软件经营者和视频网站经营...
第二章网络视频广告屏蔽行为概述 第一节网络视频广告的概念及类型 广告屏蔽行为实施的对象是网络视频广告,如何界定网络视频广告以及充分了解网络视频广告的类型是为屏蔽行为定性的前提。 一、网络视频广告的概念 网络可以分为两个层面,广义的网络包括互联网、电信网和广播电视网,狭义的网络仅指互联网。随着互联网的迅速...
因为屏蔽广告没有危害社会。这是屏蔽广告和做黑客最大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