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已于2019年12月13日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19年第16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局长肖亚庆 2019年12月24日 [1]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
行政管理总局令第 27 号发布的《药品广告审查办法》,2009 年 4 月 7 日原卫生部、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 65 号发布的《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2009 年 4 月 28 日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原卫生部、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 40 号公布的《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发布标准》...
同时,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二条和第三条,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包括医疗器械广告的审查。法规4 三、保健食品与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 保健食品广告审查 保健食品广告的发布同样需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即在发布前需经过广告审查机关的审查。法规...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已于2019年12月13日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19年第16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局长 肖亚庆 2019年12月24日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
第一条 为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监督管理,规范广告审查工作,维护广告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的审查适用本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监督管理,规范广告审查工作,维护广告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的审查适用本办法。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以下简称“三品一械”)广告监督管理,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对原有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进行修订,起草了《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现...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市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以下简称“三品一械”)广告发布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广告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市...
为进一步规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以下简称“三品一械”)广告发布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等...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12月2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1号公布,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全文如下。 第十三条 药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申请应当依法向生产企业或者进口代理人等广告主所在地广告审查机关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