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缴费标准 根据苏州市医疗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苏医保待医〔2023〕31号文件规定,2024年度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如下: 参保对象 个人缴费金额(元/年)
第三条 纳入医保基金支付管理的医疗机构制剂,应当是经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或者备案,取得医院制剂注册或者备案号的治疗性医疗机构制剂。 第四条 医疗机构制剂支付通过制定《医保医疗机构制剂目录》(以下简称《医院制剂目录》)进行管理。 《医院制剂目录》包括医疗机构制剂的注册名称、剂型、规格、配制单位、支付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