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出资期限未届期即转让股份,转让人是否对受让人未按期缴纳的出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需要进一步区分转让人是否存在恶意。实践中,可从债务形成时间早于股权转让、股权转让双方的交接情况、标的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股权转让双方是否存在特殊身份关系、转让对价等多角度,判断是否存在恶意情形。认定存在恶意的,应当根据民法...
对公司及债权人的责任:与转让人类似,若受让人未履行出资义务,导致公司无法清偿债务或损害其他股东利益,受让人也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对公司债权人的连带责任。 三、特殊情况的法律责任 出资期限未届满:若股东出资期限未届满而未缴纳出资,此情况下股权转让并不直接构成违法。但公司或其他股东仍可在出资期限届满后,...
公司法第88条规定,股东转让以认缴出资,但未届出资期限的股权的,由受让人承担缴纳该出资的义务。受让人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转让人对受让人未按期缴纳的出资承担补充责任。未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日期缴纳出资或者作为出资的非货币性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所认缴的出资额的股东转让股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在出资不...
其中当事人的争议通常集中在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是否受到侵犯、国有股权转让的程序...
前任股东的补充责任,不区分其转让股权的时间,即使在2024年7月1日以前转让,也得承担法律责任。
未届期股权转让后转让人与受让人的出资责任承担 ——保定市某建材公司诉庄某某、上海某矿业公司等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纠纷案 裁判要旨:出资期限未届期即转让股份,转让人的出资义务是否随股权转让而转移,需...
在注册资本认缴制下,股东对公司负有出资义务。公司股东在认缴期限届满前未出资,在认缴期限届满后转让股权不能免除股东的出资义务。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而受让股权的,股权受让人对转让人的出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基本案情 某管理人诉...
转让股东未尽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请求转让股东与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的,该权利主体既可以是公司,也可以是公司的债权人,也就是说,公司或公司的债权人都可以提出该主张转让股东和受让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前提是,主观上必须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转让股东未尽出资义务,而仍然接受股权受让的才承担连带...
然而,一般情况下,股权转让后,转让人不再承担与股权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出资义务。 如果股权转让协议中明确约定了转让人在受让人未履行出资义务时需承担的责任,那么转让人需按照协议约定承担责任。但如果没有明确约定,且转让人已按照公司法规定完成了股权转让程序,那么转让人通常不需要承担受让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