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丰古镇的盐课司是中国古代朝廷在地方设置的一个重要行政机构,它主要从事盐务课税。这一机构从元朝开始设置,一直延续至清朝,期间一直承担着对盐场征收税费的职责。在清朝,盐课司的主要任务包括课取灶地、滩池及海盐税,这些统称为灶课。而征收的对象则是盐课司所在地之盐场。盐课司不仅是一个征税机构,它还负...
盐课司是中国古代朝廷设于各盐场的地方盐务管理机构,主要从事盐务课税,如课取灶地、滩池及海盐税,也负责解兑税款至运盐司。其内部官员设置及级别如下: 盐课提举司提举:从五品官员,与司经局洗马、翰林院侍读、侍讲、各州知州级别相当,大致相当于现在大的地级市市委书记级别。 同提举:从六品。 副提举:从七品,...
官名。明清盐课司之主官。掌盐场、盐井产盐事务。明洪武十五年(1368) 改司令设,司各一人,凡一百五十九人,未入流。隶盐运使司。清初沿设,司各一人,凡一百一十四人,为正八品。隶盐运使司或盐法道。 官名。明代在各盐场、盐井设盐课司,其长官称盐课司大使,掌征收盐税等;其佐官为副使。见《明史·职官四·...
盐课司大使 盐课司大使是一个古代官名。官名。简称“盐课大使”。始置于明,清代于各盐场、盐池、盐井处所设盐课司,为基层盐务机构。设大使一人, 秩正八品, 掌场、池、井生产及盐税征收事宜, 受运同、运副分辖,并统辖于运使或盐法道。光绪初年有盐课大使一百一十二人。
历史知识> 盐课司大使 官名。亦简称盐大使。明清盐课司之主官。掌盐场、盐井产盐、征课事务。明洪武十五年(1382)改司令设,每司各一人,凡一百五十九人,未入流。隶盐运使司。清初沿置,司各一人,凡一百十四人,为正八品。隶盐运使司或盐法道。 盐课司大使相关 ...
盐课司是历代朝廷设于各盐场的地方盐务管理机构,主要从事盐务课税,如课取灶地、滩池及海盐税,也负责解兑税款至运盐司。盐课司的办公场所,为“盐课司署”,也称“场署”,老百姓称之为“衙门”。盐课司的主官为“场大使”,场大使由朝廷直接任命,且易地为官,其官阶...
明朝的官职体系中,盐课提举司是一个重要的机构,其主要官员包括:提举,官阶为从五品,是盐课提举司的核心领导,负责重要的盐税管理事务。同提举,官阶为从六品,是提举的副手,协助提举处理日常工作。副提举,职位数量不定,官阶为从七品,他们在提举和同提举的领导下,参与盐课的管理和监督。吏目,...
四川盐课提举司,官署名。明朝初年置,掌四川食盐生产、税课、行销之政。设提举一人,从五品,同提举一人,从六品,副提举无定员,从七品。沿革 四川盐课提举司,官署名。明朝初年置,及各井盐课司、各盐仓大使、副使等职。职责 掌四川食盐生产、税课、行销之政。品级 设提举一人,从五品,同提举一人,从六...
盐课提举司提举 盐课提举司提举,简称“盐提举”,官名,始置于元,清制,于云南之石膏、黑盐、白盐三井设盐课提举司提举各一人,秩从五品。明清时盐课提举司主官,掌盐井之政,直接督察所属盐井之产销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