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供能够用于非法获取支付结算、证券交易、期货交易等网络金融服务身份认证信息的专门性程序、工具五人次以上的;(二)提供第(一)项以外的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二十人次以上的;(三)明知他人实施非法获取支付结算、证券交易、期货交易等网络金融服务身份认证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
行为:李某开发了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并通过网络平台向不特定多数人销售,符合该罪的行为要件。 对象:李某提供的程序具有避开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措施,未经授权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的功能,符合该罪的对象要件。 情节:李某销售该软件50套,非法获利25000元,且该软件被用于多起非法获取他人计算...
“外挂”是一种破坏性程序,经营者应当依据本条承担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提供撞库软件属于什么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之一规定,制作并提供撞库软件是一种违反刑法的行为,构成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该罪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交了3万保释金取保候审了。拘留证的罪名是涉嫌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这种一般...
W某作为开发者将具有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软件提供给他人,且已达到情节严重程度(法定刑3-7年),构成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经过笔者辩护,最终获得检察院相对不起诉。 附:辩护意见纲要 一、W某认罪态度好,涉案情节相对较轻。 1.W某认罪态度较好,已退缴全部违法所得。 2.同案人C某涉案金额...
罪名: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 结果:不起诉 亮点:检察院采纳律师辩护意见 焦点:网络犯罪;法律规范;不起诉 封面语:公安局以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移送审查起诉。S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许某某提供的VPN软件不属于“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故其行为不...
2022年2月15日L某接到民警通知后自行前往派出所接受调查。2022年5月16日L某被依法取保候审,2023年5月13日被以涉嫌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移送审查起诉。 办案过程 2023年5月16日, 被取保候审的L某因涉嫌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被移送审查起诉找到张雄飞律师进行法律咨询。
近期团队参与了几起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的刑事案件辩护案,这个过程中非常惊险,我们也希望程序员在接私活的时候注意合规风险。1、侯检未检刑不诉(2020)1号不起诉决定书 犯罪情节:获利2.07万元。 裁判结果:刘某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刘某某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
厚启讯:近日,陈蓟、童心怡律师办理的C某涉嫌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案在审查起诉阶段获无罪处理。2023年7月底,两位律师于审查起诉阶段接手此案。第一时间阅卷,并与承办检察官联系沟通。两位律师评析认为本案不构成犯罪,应当做无罪处理,而承办检察官持有罪认定观点,并初步打算于2023年10月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