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是刑法中明确规定的罪名,律图提供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的认定、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的立案标准、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的量刑标准、提供侵入、非法
由于所提供程序、工具的用途本身足以表明该程序、工具的违法性,进而表明行为人主观上对其所提供程序将被用于非法侵入、控制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情况是明知的,因此,法律规定提供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专用程序、工具的,即可构成犯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刑事案件...
提供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罪是指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行为。【刑法条文】(根据刑法修正案七修改)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二款: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
三、中国对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工具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本罪是指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行为。 犯本罪的,具体量刑标准如下:
《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
计算机系统 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研究 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 吴世柱 【摘要】明确法律概念的内涵,是正确理解和适用法律的前提。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三款“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罪”如何界定“侵入”“控制”的内涵,并正确认定被侵入、控制计算机的“安全保护措施”...
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的构成要件是: 1.本罪的客体是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 目前,非法侵入和窃取信息活动之所以在网上泛滥,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有人专门制作、提供用于实施非法侵入计算机系统的程序、工具,大大降低了网络犯罪的技术门槛,使得几乎不需要专门知识即可实施高科技犯罪。因此,有必要将此类...
(一)提供能够用于非法获取支付结算、证券交易、期货交易等网络金融服务身份认证信息的专门性程序、工具五人次以上的; (二)提供第(一)项以外的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二十人次以上的; (三)明知他人实施非法获取支付...
为了维护系统安全,分别规定了“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所以,根据刑法进行体系解释,本罪名只能是提供专门用于侵入系统、非法控制系统的程序、工具,不具备该功能的,就不属于刑法所打击的对象。二、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措施 信息系统安全是指信息系统包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