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柏某某1、黄某某2、金某某3违反国家规定,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情节特别严重,三被告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三款之规定,应当以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追究三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建议判处被告人柏某某1有期徒刑三年,...
翁源县人民检察院以翁检刑诉[2021]2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罗某某犯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于2021年1月27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通过远程视频,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翁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程伟华,被告人罗某某及其辩护人钟美钢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公诉...
二. 案例分析 构成要件分析: 主体:李某作为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符合该罪的主体要件。 行为:李某开发了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并通过网络平台向不特定多数人销售,符合该罪的行为要件。 对象:李某提供的程序具有避开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措施,未经授权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的功能,符合...
该3人通过网络代理销售涉案外挂APP,获利超百万元。后该3人及代理人员若干人,先后被某公安局以涉嫌“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刑事立案并拘留。 该案经辩护,检察院对A、B、C均不予批捕。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辩护人经辩护,认为根据本案的案情和法律定性,可对嫌疑人不予起诉,后检察机关采...
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以中山一区检刑诉〔2021〕2505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盛某1、贺某某2、陈某某3犯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于2021年10月27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被告人盛某1、贺某某2、陈某某3均已接受中山市法律援助处指派的律师为其提供法律...
7. 于某某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案【基本案情】 被告人于某某自2020年6月至案发,明知他人编程的WIND黑产软件可用于侵入京东商城计算机信息系统,获取京东商城服务器内的商品信息,可以利用…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检察院以涵检一部刑诉〔2021〕Z35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谢某某1、张某某2犯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于2021年3月24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次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曾婧超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谢某某1及其...
2020年12月,公诉机关以黄某犯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被告人黄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量刑建议均认可,并向公诉机关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办案经过 在该案的侦查阶段,被告人黄某的母亲就到我所咨询了张华宝律师,由于不愿...
近日,德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犯罪案件。被告人何某犯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被告人李某犯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案...
近日,山丹县人民检察院就一起涉嫌“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的案件进行了详细解析。这一案例不仅揭示了犯罪行为的严重性,更提醒我们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重要性不容忽视。接下来,让我们跟随检察官的脚步,一起深入了解“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这一案例。这一案件的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