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劳动者有权了解工作内容、()、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A.工作条件
马先生于1999年起就在某用人单位工作,直至双方发生争执时的2009年3月间,用人单位在长达十年的时间里,均没有与马先生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同时,用人单位也没有及时为马先生办理相关的社保手续。2009年3月间,双方因是否继续事实上的劳动合同内容而产生争执,后因双方未能达成一致
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维权: 首先,您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实际工作内容和时间为您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协商或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法律手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您可以以用人...
离职证明上能不能写离职原因?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也就是说:劳动法规定的这几项内容,是必须在离职证明上体现的。而离职原因,并非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