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于质量控制部标准品溶液、对照品溶液的管理。 3.术语或定义 N/A 4.职责 质量控制部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 5.程序 5.1 标准品溶液、对照品溶液应严格按照标准配制。并有明确的标识,标签应包括标准品溶液名称、配制批号、配制日期、配制人、有效期(如做过稳定性考察的,有有效期的)。 标准品、对照品溶液的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