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等16个文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凡已经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
1、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对所得税收入的确定,其中利息收入并不包含集团内公司间往来款无偿资金使用行为。是否无需做纳税调整,此类无偿资金往来行为是否不产生所得税。 2、根据财税(2019)20号文件,第三条,第五条规定,我公司在2019年之前产生的无偿往来款是否免征增值税? 回复: 按照《关于明确养老机构免...
第一个案例(公司无偿出借资金给其它单位使用被认定为偷税):2016年5月至2018年间,A单位将自有资金给其它4家单位无偿使用,这期间因为是无偿提供使用,A单位并未收取任何利息,财会人员也没想起来视同销售这要求,所以未按视同销售申报缴纳增值税。后来经税务局稽查,二年间合计少交增值税94158.13元,被认定为...
财政无偿资金是指政府提供的,不需要受益方在将来以任何形式偿还的资金。以下是详细解释:财政无偿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的财政资金。这些资金通常由政府预算分配,用于支持特定的项目、计划或领域。其主要特点是无需受益方进行偿还。不同于贷款或其他形式的财政资助,财政无偿资金的接受方不需要支付任何形式的...
3.在认定是否构成人格混同时,应当综合考虑“股东无偿使用公司资金或者财产,不作财务记载的;股东用公司的资金偿还股东的债务,或者将公司的资金供关联公司无偿使用,不作财务记载的”等方面的因素。公司和股东之间的资金往来是否有财务记载是...
对于境内关联企业间的无偿资金往来,在税收风险点上无非就是如下两方面: 一、增值税视同销售的风险 对于境内关联企业间的无偿资金往来,增值税存在视同销售的风险。这个问题,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0号)规定:自2019年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企业集团内单位...
因而,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发生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是可以免征增值税的。综上,母公司无息...
记者从威海市发展改革委和威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获悉,近日,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转发下达保障性安居工程2022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威海获批中央预算内无偿资金1.04亿元,用于支持2个棚户区改造和4个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据了解,棚户区改造和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的实施,将...
1.通常情况企业之间的无偿资金拆借应视同销售计算缴纳增值税;不视同销售情形仅适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服务,因此,此项规定关注重点是“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服务”的判定条件。 2.根据20号文,自2019年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