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增值税 有三种情况: 1.满足“统借统贷”条件的,收取的借款利息,免征增值税; 2.集团内企业(含企业集团)无偿资金借贷的,在2027年12月31日前免征增值税; 3.不满足上述两种情形的,收取的利息需要按照“贷款服务”计算缴纳增值税,无偿借贷的需要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贷款服务”税率6%,征收率3%(2027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