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增值税免征政策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0号)的规定,自2019年2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因此,在符合规定的时间范围内,集团企业内部的无偿资金借贷行为是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的。
所以,从法律角度看,集团内资金无偿借贷在一般情况下是免征增值税的,但也需要关注具体情况以及税务机关的相关规定。如有需要,建议咨询专业税务人员或法律专家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参考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0号)规定:“三、自2019年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规定,此项...
一是免征增值税 根据财税〔2019〕20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第三条,自2019年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 二是免征增值税的期限至年底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
按照财税〔2019〕20号、财税2021年第6号文件的规定,自2019年2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此前已发生未处理的事项,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1、对非企业集团内单位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需要按规定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2、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 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有偿借贷行为,属于符合(财税〔2016〕36号)规定统借统还的...
所以,从法律角度看,集团内资金无偿借贷在一般情况下是免征增值税的,但也需要关注具体情况以及税务机关的相关规定.如有需要,建议咨询专业税务人员或法律专家以获取准确的信息. 为你推荐 企业间的无偿借贷要缴纳增值税 法律主观:一,对企业间借贷合同效力的把握对企业间借贷合同效力的把握应准确适用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0号)第三条规定,自2019年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4月11日发布的《深化增值税改革即问即答(之七)》第六问对于“”甲公司是乙公司在境外的全资...
集团内资金无偿借贷免征增值税的政策已经到期。企业之间的无偿借款是需要交税的,如果关联企业间资金借贷融通资金约定利率低于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税务机关有权按照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核定其利息收入并要求其缴纳相应所得税。因此,集团内部企业之间的无偿借贷并不能免征增值税。请注意,具体的税务问题需要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