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上所述,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在增值税方面是可以免征的,因为不存在利息收入。然而,在所得税方面,税务机关有权根据市场利率核定一个虚拟的利息收入,并要求企业就此缴纳所得税。因此,在进行无偿借贷时,企业应充分考虑税务风险,并咨询专业税务机构或人员的意见。参考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
百度试题 题目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 A.正确B.错误相关知识点: 试题来源: 解析 A 反馈 收藏
无偿借贷的备案要求:由于资金无偿借贷行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因此无需就此类行为进行增值税的备案。同时,现行税收法律法规中并未明确规定企业集团内单位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需要备案。 综上所述,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因此无需缴纳增值税,也无需进行备案。但需...
自2019年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
根据增值税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下列免征增值税的有( )。 A. 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 B. 个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业务 C. 寺院举办文化
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的政策,是为了促进企业集团内部的资金流动和...
对于企业间贷款业务,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 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 B. 企业之间的借款利息可以开具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C
问:根据财税〔2019〕20号第三条,自2019年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双方签订无息借款合同后,借出方是否需要按照独立交易原则对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做调增处理? 答:《中...
企业集团内单位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是否征收增值税? 【答案】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0号)规定:“三、自2019年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
老师 财税〔2019〕20号中提到的“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 这个条款现在还有效吗?之前看是截止到23年12月 旺旺于2024-03-28 12:00 发布 375次浏览标签: 郭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 2024-03-28 12:01 你好,可以的,这个截止到27年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