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减轻水、旱、风沙、盐碱灾害,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以下简称《水土保持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2013年修正本)细则 编辑 语音 第一条为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减轻水、旱、风沙等灾害,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
第一条 为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减轻水、旱、风沙等灾害,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水土保持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一条 为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减轻水、旱、风沙等灾害,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水土保持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2013 年修正本)(1994年9月24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10 次会议通过 2013 年 7 月 31 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次会议...
第一条 为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减轻水、旱、风沙等灾害,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水土保持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一条 为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减轻水、旱、风沙等灾害,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水土保持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依据《水土保持法》及其《条例》和本办法,按照自治区统一的水土保持规划,负责兵团使用管理土地的水土保持工作,并接受自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兵团各农、牧团场按照当地的统一规划,负责本团场范围内的水土保持工作,并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水 ...
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为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减轻水、旱、风沙、盐碱灾害,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以下简称《水土保持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 办法...
办法。 第二条水土保持工作实行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防治、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效益的方针,贯彻谁使用土地谁负责保护、谁造成水土流失谁负责治理的原则。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领导,将水土保持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安排专项资金,进行重点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