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用工双方未予明确或未有书面协议(合同)约定的,事实上同时具备三个条件,且不符合劳动关系特征的,可确定为新型用工关系: 一是劳动者从事的工作依赖于平台企业提供的信息,并以平台企业名义提供劳动或服务; 二是新业态企业对劳动者进行...
信息公司与快递公司系合作关系,快递公司与M公司系承包关系,无法认定胡某某与信息公司建立劳动关系。 案例三:外卖配送员周某与某信息公司确认劳动关系争议案 案情简介 周某是某信息公司开发运营的A平台注册骑手,后自行转向B平台注册,《B平台用户协议》明确“仅提供信息撮合服务”“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劳动/雇佣关系”,同时...
判定用人单位与快递员、外卖员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目前的司法实践并未采取一刀切的方式,而是会根据用工的实际情况、双方的举证进行综合判断。我们对裁判文书网上近几年发布的各地法院的典型案例、优案评析进行梳理,将目前的主流裁判观点进行汇总。首先,如果快递员、外卖员如果与公司、平台等签订了书面的协议,包括但...
物流总公司认为,根据其下属物流分公司与高某签署的《承揽合作协议》,高某从事外卖派送系履行承揽合同义务,除此之外,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物流总公司也未曾给高某缴纳社保,因而主张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 法院经审理认为 确认是否为劳动关系的关键和重点在于劳...
网约车司机、快递小哥、外卖骑手和平台有没有劳动关系? “五一”国际劳动节前夕,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关于涉新业态用工劳动争议案件审判通报会。北青-北京头条记者获悉,近七年来,北京三中院共审结因新业态用工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143件,法院判决中,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案件超过八成。新业态用工模式下...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从《意见》规范目的看,划分出“不完全劳动关系”类型是为了在现有劳动法律体系下,对确认劳动关系有难度的平台劳动者赋予相应的部分劳动保障权益提供制度接口和逻辑依据。其出发点应是将原本无法被劳动法律体系所覆盖的劳动者纳入劳动法律保障范围,并赋予其相应的劳动权益保障。“不完全...
3月23日,宜昌市总工会、市人社局、市邮政管理局联合举办快递、外卖行业不完全劳动关系书面协议签订仪式,来自中通、圆通、韵达、饿了么等四个快递、外卖平台的企业代表分别与快递员、外卖员代表签订了不完全劳动关系书面协议。在快递外卖行业签订不完全劳动关系书面协议在全省尚属首次,这是宜昌市贯彻落实湖北省九部门最新...
近日,记者倾听外卖骑手和快递小哥的诉求,并采访法官、律师等专业人士,通过以案释法方式,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帮助新业态劳动者清楚认识劳动关系,为求职农民工规避不良企业入职陷阱献计支招。 快递员 和外卖骑手与企业仅是合作或分包关系? 外卖骑手小刘告诉记者,他最近萌生了和单位打官司以确认劳动关系的念头。今年28岁的小...
平台管理松散,双方之间不宜认定建立劳动关系(郭某与某外卖平台劳动争议案) 基本案情 郭某主张其自2018年3月起在某外卖平台从事外卖配送员,因订单超时被罚款120元,遂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某人力资源管理公司补发工资差额并取消罚款。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裁定对其请求不予受理。郭某不服起诉至法院...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皮雪静 通讯员李蔚春、罗雷)3月23日,为加强快递员、外卖员劳动权益保障,改善和规范相关企业与从业人员劳动关系状况,由宜昌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邮政管理局联合举办的全省首个快递、外卖行业不完全劳动关系书面协议签订仪式顺利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