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 5.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国家税务总局 二○○六年十月十七日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规范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使用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国税发【2006】 第 156 号 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适应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需要, 规范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 进一步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 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 国家税务总局对现行的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进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 156号) 第11条规定,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A.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B.字迹清楚,
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06]156号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八条第一款所称“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其内容暂由各市国家税务局确定。 二、自2007年1月1日起,《增值税应税货物或劳务销货清单》,由企业使用国...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补充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开票限额审批权限:最高开票限额为一百万元及以下的,由各直属分局、区局审批;最高开票限额为一千万元及以上的,由市局审批。
您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条规定:“……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那单位买的食用油用于应税品继续加工,可以要求开具专用发票吗 秀丽...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以下简称《使用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市“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仍依据《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总局与市局的有关规...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转发给你们,请及时组织基层税务人员学习相关规定,并做好对纳税人的宣传工作,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向省局反映。 自2007年1月1日新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施行之日起,《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增值税专用发票...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转发给你们,并作如下补充,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最高开票限额时,除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需填报《最高开票限额申请表》外,还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以下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