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列入“报销范围”的药品,可按公费医疗、劳保医疗的有关规定,在公费医疗、劳保医疗经费中报销;凡注明需个人另部分自负的特殊药品,按公费医疗、劳保医疗有关报销规定执行;未被列入“报销范围”的药品,不得在公费医疗、劳保医疗经费中报销。 二、国家尚未制定“报销范围”的中药饮片,仍按《北京市享受公费医疗、劳...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使用《北京市公费医疗、劳保医疗用药报销范围》的通知 失效 【法宝引证码】CLI.12.95294 制定机关: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字号:京劳社医保发〔2002〕3号 公布日期:2002.01.16 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发布日期...
对非治疗必需制剂及营养、滋补、保健、美容制剂,公费医疗、劳保医疗不予报销。 六、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 《北京市公费医疗、劳保医疗 用药报销范围》调整、增补名单 第一部分 西药增加品种 第一类抗感染药 1 呋喃妥因片 Nitrofurantoin 2 左旋氧氟沙星(含盐类)注射液、片 Levofloxacin 3 异烟肼-...
北京市公费医疗 劳保医疗用药报销范围
【法规标题】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劳动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公费医疗、劳保医疗用药报销范围》的通知【颁布单位】北京市卫生局等【发文字号】【颁布时间】1997-7-30【失效时间】【全文】 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劳动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公费医疗、劳保医疗用药报销范围》的通知 ——附加英文版...
各区、县卫生局、财政局、公费医疗办公室,各大专院校: 为加强公费医疗药品管理,统一《北京市公费医疗、劳保医疗用药报销范围》中“需个人部分负担”的特殊药品的负担比例,经研究决定: 中成药需个人另负担10%;西药需个人另负担10—20%。各区县可根据实际情况在规定的个人负担比例范围内加以调整。老红军、离休干部、在...
1、门急诊医疗费用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以下医疗费用由单位补充医疗保险予以支付: (1)门、急诊年度内累计超过1300 元以上部分的医疗费用中,退休人员个人负担高于5% ,在职职工个人负担高于10%的部分,由单位补充医疗保险予以支付。 (2)门、急诊诊疗费由医疗保险基金定额支付2元,其余费用由参保人员现金交纳,单位补...
一、凡列入“报销范围”的药品,可按公费医疗、劳保医疗的有关规定,在公费医疗、劳保医疗经费中报销;凡注明需个人另部分自负的特殊药品,按公费医疗、劳保医疗有关报销规定执行;未被列入“报销范围”的药品,不得在公费医疗、劳保医疗经费中报销。 二、国家尚未制定“报销范围”的中药饮片,仍按《北京市享受公费医疗、劳...
(1993)第3号)的要求,在国家制定的《公费医疗用药报销范围》的原则基础上,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本着保证基本医疗用药,克服浪费,对非治疗必需的药品以及营养滋补保健药品不予报销的原则,经部分药学、医学临床专家评审论证,制定了《北京市公费医疗、劳保医疗用药报销范围》(中成药、西药——抗感染、心血管等25类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