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经国务院一九八九年九月三十日国 函[1989]65 号文件批准,国家统计局一九九 O 年一月一日发布。为了认真贯彻执行《规定》, 现将我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和《对〈...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规定》,现将我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和《对〈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说明》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工资总额是国民经济核算和劳动工资计划管理的一项重要指标。认真执行《规定》有利于进一步搞准工资总额数据,正确地反映职工工资收入,满足编制、检查...
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第五条 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包括: (一)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 (二)实行结构工资...
认真执行《规定》有利于进一步搞准工资总额数据,正确地反映职工工资收入,满足编制、检查工资计划和进行工资管理的需要。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贯彻《统计法》,认真执行《规定》,努力提高工资总额数字的准确性。 二、工资总额的统计涉及各行业、各部门、各地区和各基层单位。各级统计部门要认真搞清工资总额组成的内容和范围...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已经国务院1989年9月20日国函[1989]65号文件批准,国家统计局1990年1月1日发布。为了认真贯彻执行《规定》,现将我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今后有关工资总额的统计一律以《规定》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若干具...
二、工资总额的统计涉及各行业、各部门、各地区和各基层单位。各级统计部门要认真搞清工资总额组成的内容和范围,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以保证《规定》的正确贯彻执行。同时各单位要及时做好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有关统计资料的调整工作。 三、今后有关工资总额的统计一律以《规定》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
第2页 国家统计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通知[接上页] 五、关于标准工资(基本工资,下同)和非标准工资(辅助工资,下同)的定义 (一)标准工资是指按规定的工资标准计算的工资(包括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和工龄津贴)。 (二)非标准工资 是指标准工资以外的各种工资。 六、奖金...
国家统计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通知 统制字[1990]1号1990-01-0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计划单列的省辖市统计局,国务院有关部门: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经国务院一九八九年九月三十日国函[1989]65号文件批准,国家统计局一九九0年一月一日发布。
一、工资总额是国民经济核算和劳动工资计划管理的一项重要指标。认真执行《规定》有利于进一步搞准工资总额数据,正确地反映职工工资收入,满足编制、检查工资计划和进行工资管理的需要。各地区、和地区、各部门要结合贯彻《统计法》,认真执行《规定》,努力提高工资总额数字的准确性。
年1 月 1 日发布。为了认真贯彻执行《规定》,现将我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印 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今后有关工资总额的统计一律以《规定》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为准。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