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经国务院一九八九年九月三十日国 函[1989]65 号文件批准,国家统计局一九九 O 年一月一日发布。为了认真贯彻执行《规定》, 现将我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和《对〈...
(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 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二)附加工资、保留工资。 第三章工资总额不包括的项目 第十一条 下列各项不列入工资总额的范围 (一)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有...
【多选题】国家统计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通知中规定,以下( )不列入工资总额统计范围。 A. 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B.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颁发的发明创造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教练员的奖金。 C. 对自带工具...
国家统计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通知中规定,工资总额由( )构成。; 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 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计算口径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通知》(统制字〔1990〕1号)要求执行。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5499元。 二、缴存基数下限按照上一年度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相关规定,执行以下标准: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
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映。 附件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 附件二:对《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说明 国家统计局 一九九○年一月三日 附件一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 (国家统计局 一九九○年一月一日) 一、关于工资总额的计算 工资总额的计算原则应以...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规定》,现将我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和《对〈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说明》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工资总额是国民经济核算和劳动工资计划管理的一项重要指标。认真执行《规定》有利于进一步搞准工资总额数据,正确地反映职工工资收入,满足编制、检查...
国家统计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通知 统制字[1990]1号1990-01-0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计划单列的省辖市统计局,国务院有关部门: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经国务院一九八九年九月三十日国函[1989]65号文件批准,国家统计局一九九0年一月一日发布。
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映。 附件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 附件二:对《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说明 国家统计局 一九九○年一月三日 附件一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 (国家统计局 一九九○年一月一日) 一、关于工资总额的计算 工资总额的计算原则应以...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已经国务院1989年9月20日国函[1989]65号文件批准,国家统计局1990年1月1日发布。为了认真贯彻执行《规定》,现将我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今后有关工资总额的统计一律以《规定》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若干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