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决定》于2017年2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1] 中文名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中华...
根据题意,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决定》。这说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国家立法机关,行使立法权。A选项入选。反馈 收藏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决定》。这说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A. 是国家立法机关,行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作如下修改:一、第五条第一款“对新办的合营企业,合营期在十年以上的,经企业申请,税务机关批准,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免征所得税,第二年和第三年减半...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作如下修改: 一、第五条第一款“对新办的合营企业,合营期在十年以上的,经企业申请,税务机关批准,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免征所得税,第二年和第三年减半征收所得税。”修改为“合营企业的合营期在十年以上的,经企...
【题目】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 _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_ 的决定》。这说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题目】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题目】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题目】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题目】第十二届...
Style">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作如下修改: 将第九条修改为:“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作如下修改: 一、第五条第一款“对新办的合营企业,合营期在十年以上的,经企业申请,税务机关批准,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免征所得税,第二年和第三年减半征收所得税”修改为“合营企业的合营期在十年以上的,经企业...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作如下修改: 一、第三条第一项修改为:“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税率表附后)。” 二、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修改为:“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