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U ETS的适用也引起关于航运法规公平性和公正性的担忧,因为欧洲国家显然将从非欧盟船舶缴纳的配额中受益,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航运公司是否会采取改变航线或减少停靠等规避EU ETS适用的措施呢?因此,我们将持续关注EU ETS的适用,分享更多操作层面的解决方案,并观察EU ETS是...
最初,它仅适用于能源、石油冶炼、钢铁、水泥、玻璃、陶瓷以及造纸等行业,而不适用于运输业。后来,通过2008年2008/101/EC号指令对2003/87/EC号指令的修订,民用航空业自2012年1月1日起被纳入了EU ETS的范围。最新的发展则是根据欧盟2023年5月颁布的2023/959号指令,EU ETS自2024年1月1日起也开始适用于海运业...
适用EU ETS的运营者:EU MiFID 2第2(1)(e)条豁免经营者在EU ETS下承担的合规义务,前提是他们在EUA交易中不执行客户订单,不提供投资服务,也不执行除自营交易以外的投资行为。此外,他们不得使用高频算法交易技术。8 这项豁免对于受EU ETS管制的航运公司为自己购买或出售即期EUA非常有帮助。但是,该豁免并没有为...
2023年4月18日欧洲议会发布了EU ETS改革文本(TA-9-2023-0098),拟将海运碳排放纳入EU ETS管理,相关规定梳理如下: 适用范围 运输路线及比例 从成员国管辖范围内港口启航,到达成员国管辖范围外港口的船舶航行所产生的50%的排放; 从成员国管辖范围外港口启航,到达成员国管辖范围内港口的船舶航行所产生的50%的排放; ...
EU ETS适用船舶 5000总吨以上用于商业目的的客运和货物运输的各类型船舶(渔船、私人游艇、服务型船舶(如拖船、挖泥船)或军用舰艇都不必为排放付费)。船舶坞修和其他维修/紧急原因将被豁免。 注:2027年起: 5000 GT以上近海服务船舶(Large Offshore Service ...
1. 范围和时间 欧盟对将航运业纳入EU ETS的范围和时间进行了以下限定: 2. 碳配额的获取和缴纳 航运公司必须在每年的9月30日之前为上一年度的温室气体排放量缴纳碳配额。因此航运公司第一次最迟应在2025年9月30日之前为2024年的排放量缴纳碳配额。一个配额代表了排放一吨二氧化碳等量物的权利。例如,一家航运公司...
EU ETS与CBAM的适用范围 EU ETS作为“总量控制与交易”体系,对其覆盖范围内的活动设定了温室气体排放配额总量,并且允许配额交易,而CBAM不应对进口设定量化上限,以避免限制贸易流通。此外,EU ETS适用于欧盟境内特定生产过程和活动,而CBAM应适用于进口到欧盟关税领土内的特定商品(CBAM覆盖的商品或加工产品应体现EU ETS覆盖...
对于行业覆盖范围的选择,EU ETS选择从最大的污染行业开始。最初,EU ETS的指令规定,EU ETS涵盖十大行业,具体包括:电力、供热和发电、炼油、钢铁、纸浆和造纸业、建筑材料业(水泥等)。EU ETS的行业覆盖范围也随着时间扩展:2012年EU ETS将航空业纳入其覆盖范围,2013年开始,将铝制品和基础化工生产纳入其覆盖范围。
适用范围: 船东,船舶管理公司等。 2023年5月,作为“Fit-for-55”一揽子计划的一部分,欧盟委员会发布了《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U ETS)指令》(EU2023/959)和《欧盟监测报告和核查(MRV)法规》(EU2023/957)的最终修订文本。本文概述了这两项法规将如何共同监管欧洲经济区(欧盟成员国、挪威和冰岛)内船舶的温室气体排放...
交易地理范围涵盖特定海上运输排放,包括欧盟成员国港口间的船舶排放、停泊排放、特定航线排放等。船舶停靠港口适用ETS,排除充装燃料、补给、休闲泊位、船坞修理、遇险、船对船转运、恶劣天气避难等非运营性停靠。温室气体交易范围包括二氧化碳(CO2)、2026年起的甲烷(CH4)和氧化亚氮(N2O)。对于符合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