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臂管辖原则如下: 1,指美国法院对外国或外州非居民被告所主张的特别管辖权的总称,即对根据普通法管辖规则无管辖权的人和公司行驶的管辖权.国际法层面的"长臂管辖权"则是指一国法庭对外国被告实施司法管辖权; 2,"长臂管辖"的基本法理依据是"最低限度联系理论"和所谓"效果原则".根据"最低限度联系理论",如被告有...
从这个角度切入分析长臂管辖原则时,就不能当然认为只要GDPR单方面规定了,就必然是正当且需要遵守的。GDPR本身并没有对管辖的延展,对所谓跨越主权、领土范围的管辖去做一种正当化、合理化的证明,也不符合国际法的礼让原则。理由二:除了主权原则,管辖制度的设计还需要满足效果原则。对超出欧盟范围之外的事宜,欧盟实...
将其用到极致的就是美国当前时不时挥舞的“长臂管辖”大棒,可以说大大突破了属民原则与属地原则合起来的覆盖范围。 长臂管辖的确切名称是专门管辖,特指美国法院的域外民事案件司法管辖权。从管理对象而言,尽管其基础是属地原则,但却通过“最低限度联系”原则和“效果原则”将实施范围推广到了美国范围之外的主体。就是...
所谓长臂管辖权,就是对根据普通法管辖规则无管辖权的人和公司行使管辖权。长臂管辖的主要理论基础就是最低限度的接触。美国的长臂管辖法原来是国内法,后来美国的法学会对最低限度接触和长臂管辖作了扩大解释,适用到美国同其他国家的相关案件中,并将其中的最低限度接触原则规定在美国的第二部《冲突法重述》中。 各州...
✔ 重新审视GDPR长臂管辖原则的正当性 GDPR的长臂管辖是不满足实质合理性的,这种管辖不是传统的民事诉讼的私法管辖,而是一种对行政执法权的主张。 这种管辖可能将会带来对其他主权国家执法权完整性的挑战,引发下列后果:1、对他国执法主权的威胁;2、不符合效果原则,当缺乏所在地国家的协助和配合时,所谓的监管、调查...
另一方面更削弱了援引国际礼让原则的基础——有效证明法律体系间的真正冲突。美国法院对于外国政府关于本国法律的声明效力进行审查的行为,本身就与对主权国家的礼让和尊重相左,进一步削弱了国际礼让原则的根基。 来源:人民法院报 原标题:《张申:美国“长臂管辖”削弱了国际礼让原则的根基》
题目所谓“长臂管辖”是美国司法制度中的一个概念,最初属于美国内各州民事诉讼法的一部分,是指当被告人的住所不在法院所在地州、但和该州有某种“最低联系”,且所提权利与这种联系有关时,就该项权利要求而言,该地州法院对该被告人具有属人管辖权。当前在多数语境中,“长臂管辖”概念被广义理解...
张卫平指出,美国民事诉讼有“长臂管辖”原则,但同时还存在一个相对应的“不方便管辖”原则,即具体案例是否受理要考虑诉讼程序、取证和执行的方便性,否则也不会管辖。 “美国法院的管辖是相当灵活的,具体用哪一个原则,实际上是和美国自己的经济战略以及国家利益相联系的。美国法院适用‘长臂管辖’,往往都是出于其全球战...
将其用到极致的就是美国当前时不时挥舞的“长臂管辖”大棒,可以说大大突破了属民原则与属地原则合起来的覆盖范围。 长臂管辖的确切名称是专门管辖,特指美国法院的域外民事案件司法管辖权。从管理对象而言,尽管其基础是属地原则,但却通过“最低限度联系”原则和“效果原则”将实施范围推广到了美国范围之外的主体。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