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长臂管辖权,就是对根据普通法管辖规则无管辖权的人和公司行使管辖权。长臂管辖的主要理论基础就是最低限度的接触。美国的长臂管辖法原来是国内法,后来美国的法学会对最低限度接触和长臂管辖作了扩大解释,适用到美国同其他国家的相关案件中,并将其中的最低限度接触原则规定在美国的第二部《冲突法重述》中。 各州...
1、美国的长臂管辖权原则长期以来,美国在国际民事诉讼和州际民事诉讼中奉行 “有效控制理论”,即强调管辖国对某一案件只要有实际支配 的能力,就可以对该案行使管辖权,而不论案件的诉因是否 与该国有一定的联系。但自从美国最高法院于 1945 年确定 最低限度接触的管辖权规则后,美国各州在其影响下,纷纷 立法,扩大...
不难看出,美国法律域外适用中的“效果原则”和“保护原则”的应用(及对国家利益的扩大解释)本身就是对国际礼让原则基础的动摇,使法律的适用已远远超出了传统的属地原则和属人原则,这种“长臂管辖”无疑将造成更多的不可避免的法律冲突。近年来,这种冲突将很多中资机构卷入之中,比较有影响的包括三家中资银行涉...
随着中国与美国经贸往来的日益频繁,越来越多的中国公司因符合“最低限度联系”因素而被美国法院根据长臂管辖原则纳入其司法管辖的范围。除去年发生的广为人知的中兴、华为公司事件外,2013年11月,美国纽约东区布鲁克林联邦法院判决:包括河北维尔康制药有限公司在内的4家生产维生素C的中国药企违反美国反垄断法,赔偿包括动物...
题目【题文】美国的“长臂管辖”(Long Arm Jurisdiction),原本是指“当被告人的住所不在法院地州,但和该州有某种最低联系,……该州对于该被告人具有属人管辖权,可以在州外对被告人发出传票”。如今,任何国家的企业只要与美国发生某种关联,例如用美元交易,甚至包括使用的电子邮件服务器在美国,...
长臂管辖权即是属人管辖权发展的结果。美国法院行使管辖权是以传统普通法的“效果”原则及这一原则的例外——自愿服从作为依据的。正如美国学者安顿和布朗所认为的那样,“管辖权选择规范。是建立在效果原则之上的,这一原则部分来自于领土和诉讼人的概念,部分来自于区分对人诉讼和对物诉讼的程序规则以及当地诉讼与追身...
张卫平指出,美国民事诉讼有“长臂管辖”原则,但同时还存在一个相对应的“不方便管辖”原则,即具体案例是否受理要考虑诉讼程序、取证和执行的方便性,否则也不会管辖。 “美国法院的管辖是相当灵活的,具体用哪一个原则,实际上是和美国自己的经济战略以及国家利益相联系的。美国法院适用‘长臂管辖’,往往都是出于其全球战...
A.“长臂管辖”就是突破了属地原则、属人原则B.美国采取“最低限度联系”标准,即只要与美国有任何联系,美国的法律可以在美国境外,对非美国公民、实体实施管辖C.鸦片战争以后西方列强在中国的“领事裁判权”就是长臂管辖D.美国的经济制裁中,对中国企业而言风险更大的是双边制裁相关...
美国司法长臂管辖原则是指,如果外国金融机构涉嫌违反美国有关法案规定,只要上述机构在美国设有分支机构或在美境内开有账户,原则上美国法院可以行驶司法管辖权。A.正确B.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