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长臂管辖权,就是对根据普通法管辖规则无管辖权的人和公司行使管辖权。长臂管辖的主要理论基础就是最低限度的接触。美国的长臂管辖法原来是国内法,后来美国的法学会对最低限度接触和长臂管辖作了扩大解释,适用到美国同其他国家的相关案件中,并将其中的最低限度接触原则规定在美国的第二部《冲突法重述》中。 各州...
财产和行为行使管辖权),属人原则(管辖其在领域外的国民),美国还有权对在其域外的、(意图)对美国产生重大影响的行为行使管辖权(即效果原则,见美国铝业公司案)和对美国域外的对国家利益构成损害的行为行使管辖权(即保护原则)。
题目所谓“长臂管辖”是美国司法制度中的一个概念,最初属于美国内各州民事诉讼法的一部分,是指当被告人的住所不在法院所在地州、但和该州有某种“最低联系”,且所提权利与这种联系有关时,就该项权利要求而言,该地州法院对该被告人具有属人管辖权。当前在多数语境中,“长臂管辖”概念被广义理解...
一般说来,美国法院在行使长臂管辖权时要进行两个步骤的分析:首先,分析法院行使管辖权是否满足法院地州的长臂法规(成文法);其次,要分析法院行使管辖权是否满足联邦宪法第14修正案的“正当程序”(Due Process)条款,而判断的主要标准是前文所述的国际鞋业案确立的“最低联系标准”。最后,“长臂管辖”原则同时还存在一...
长臂管辖权即是属人管辖权发展的结果。美国法院行使管辖权是以传统普通法的“效果”原则及这一原则的例外——自愿服从作为依据的。正如美国学者安顿和布朗所认为的那样,“管辖权选择规范。是建立在效果原则之上的,这一原则部分来自于领土和诉讼人的概念,部分来自于区分对人诉讼和对物诉讼的程序规则以及当地诉讼与追身...
题目【题文】美国的“长臂管辖”(Long Arm Jurisdiction),原本是指“当被告人的住所不在法院地州,但和该州有某种最低联系,……该州对于该被告人具有属人管辖权,可以在州外对被告人发出传票”。如今,任何国家的企业只要与美国发生某种关联,例如用美元交易,甚至包括使用的电子邮件服务器在美国,...
张卫平指出,美国民事诉讼有“长臂管辖”原则,但同时还存在一个相对应的“不方便管辖”原则,即具体案例是否受理要考虑诉讼程序、取证和执行的方便性,否则也不会管辖。 “美国法院的管辖是相当灵活的,具体用哪一个原则,实际上是和美国自己的经济战略以及国家利益相联系的。美国法院适用‘长臂管辖’,往往都是出于其全球战...
美国司法长臂管辖原则是指,如果外国金融机构涉嫌违反美国有关法案规定,只要上述机构在美国设有分支机构或在美境内开有账户,原则上美国法院可以行驶司法管辖权。A.正确B.错误
A.“长臂管辖”就是突破了属地原则、属人原则B.美国采取“最低限度联系”标准,即只要与美国有任何联系,美国的法律可以在美国境外,对非美国公民、实体实施管辖C.鸦片战争以后西方列强在中国的“领事裁判权”就是长臂管辖D.美国的经济制裁中,对中国企业而言风险更大的是双边制裁相关...
美国司法长臂管辖原则是指,如果外国金融机构涉嫌违反美国有关法案规定,只要上述机构在美国设有分支机构或在美境内开有账户,原则上美国法院可以行使司法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