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161条第1款规定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主体为“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为了与《公司法》《证券法》等前置法相衔接,刑事司法中关于信息披露义务主体的范围应与行政执法保持一致。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1)》,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
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指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和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该罪名前身是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刑法修正案(六)将其修改为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
“连续多次财务造假”和“多次行为跨越新旧刑法”将会成为未来一段时间内涌现的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案件的重要特征,对于由此产生的罪数问题与新旧刑法适用问题,应当分别恪守罪刑相适应原则和罪刑法定原则,以确保刑事司法的正当性与合目的性为...
一、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定义 根据《刑法》第161条的规定,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指的是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二、本罪的构...
近日,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新动力;证券代码:300152.SZ)发布公告称,公司实控人毛凤丽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刑事拘留,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王子龙因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被刑事拘留,无法正常履职。 来源:摄图网 实控人、高管被刑拘 ...
根据A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该公司2018年年末净资产2.25亿余元。未披露的重大诉讼所涉及数额累计占公司净资产50%以上。 检察机关经审查后,以违规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对张某提起公诉。经开庭审理,法院最终以违规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
导语: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与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都属于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章节中的两个子罪名,两罪造成的危害结果都是会造成公司的利益受损,但是两者有诸多不同之处。司法实践中,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的行为都会损害上市公司的的利益,两罪会存在竞合之处,本文用一则案例阐述两罪之异同。
一、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两种行为类型 《刑法》第161条第1款规定:“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上市公司ST柏龙发布公告:实际控制人陈伟雄、陈娜娜因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执行逮捕 6月28日晚间,*ST柏龙(SZ002776,股价2.79元,市值15.01亿元,以下简称“柏堡龙”)发布公告称,公司于6月27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陈伟雄、陈娜娜家属提供的广东揭阳市公安局出具的《逮捕通知书》,获悉...
尽管对于违规不披露信息的监管力度在加强,但是企业在出现经营不善的情况时,为了防止融资出现问题,往往会选择铤而走险,拒绝披露相关信息或者“粉饰太平”,披露不真实的信息。一旦上市公司这样做了,很容易就会构成委会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本罪的典型案...查看全文 相关企业信息 公司名称: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