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举报生产安全事故、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发现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打击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和非法违法行为,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原国家安监总局、财政部《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等有...
辽宁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全面实施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安委会的十五条措施,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该办法旨在鼓励公众积极举报生产安全事故、非法违法行为以及重大事故隐患,旨在及时发现并消除这些隐患,严厉打击瞒报和谎报生产...
鼓励举报生产安全事故、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发现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打击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和非法违法行为,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原国家安监总局、财政部《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办法。
内容提示: 辽宁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措施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社会监督,鼓励举报生产安全事故、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发现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打击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和非法违法行为,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近日,我省出台《辽宁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原国家安监总局、财政部《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社会监督,...
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将《辽宁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省安委会办公室 省应急厅 省财政厅 2022年5月30日 辽宁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措施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社会监督,鼓励举报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