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所监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以下统称举报人)有权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各级煤矿安...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财政部 2018年1月4日 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社会监督,鼓励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并排除重大事故隐患,制止和惩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
印发国家违法行为事故隐患为加强社会监督,鼓励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财政部目前联合印发了《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根据这份办法,经调查属实的,受理举报的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对有功的实名举报人进行奖励.《办法》规定,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奖励1000元至1万元...
【颁布时间】2018-1-4 【标题】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财政部关于印发《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 【发文号】安监总财〔2018〕19号 【失效时间】 【颁布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财政部 【法规来源】http://www.chinasafety.gov.cn/newpage/Contents/Channel_22243/2018/0131/301075/content_301075.htm ...
制定了全新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这份通知已正式印发,要求各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财政厅(局)及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严格遵守执行。其目的是为了提升安全生产的监管效率,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财政部日期:二〇一二年五月二日 ...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财政部 2018年1月4日 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社会监督,鼓励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并排除重大事故隐患,制止和惩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财政部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日 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的社会监督,鼓励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并排除重大事故隐患,制止和惩处非法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等法律、...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财政部关于印发《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 发文机关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发文字号安监总财〔2018〕19号 发布时间2018-01-31 政策类型政策法规 发文主题国家安全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监管安全生产 展开全部内容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财政部印发《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财政部关于印发 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 安监总财 2018 19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财政厅局,新疆生 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财务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 现将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