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总财〔2018〕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财务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 现将《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财政部 2018年1月4日 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社会...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财政部《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安监总财〔2012〕63号)同时废止。
依据《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安监总财〔2018〕19号),下列选项中属于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是( )。A.没有获得有关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B.未依法取得批准或者验收合格,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C.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D.停产整
依据《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安监总财〔2018〕19号),办法所称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A.正确B.错误的答案是什么.用刷刷
财政部关于印发<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安监总财〔2018〕19号)出台;2019年4月,《省应急厅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安全生产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黔应急〔2019〕67号)出台;2022年5月,《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黔府办函〔2022〕49号)出台,对贵州...
第一条 为加强社会监督,鼓励群众积极举报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制止和惩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财政部关于印发<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安监总财〔2018〕19号)...
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举报生产经营单位涉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以及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安监总财〔2018〕19号)《广东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处理办法》(粤安〔2018〕1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
依据《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安监总财〔2018〕19号),经调查属实的,受理举报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应当按下列规定对有功的实名举报人给予现金奖励,对举报重大事故隐患、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奖励金额按照行政处罚金额的( )计算,最低奖励3000元,最高不超过30万元。 A、5% B、10% C、15% D、20% 温馨提...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市安全监管局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财政部《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安监总财〔2018〕19号)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深圳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30日 深圳市安全生...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市安全监管局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财政部《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安监总财〔2018〕19号)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深圳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30日 深圳市安全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