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金〔2018〕23号 各国有金融企业: 金融企业是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当前,金融企业运营总体平稳良好,但在服务地方发展、支持地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建设中仍然存在过于依靠政府信用背书,捆绑地方政府、捆绑国有企业、堆积地方债务风险等问题,加剧了财政金融风险隐患。为全面贯彻精神,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部署...
财金〔2018〕23 号 各国有金融企业: 金融企业是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当前,金融企业运营总体平稳良 好, 但在服务地方发展、 支持地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建设中仍然存在过于 依靠政府信用背书,捆绑地方政府、捆绑国有企业、堆积地方债务风险等问题, 加剧了财政金融风险隐患。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财金[2018]23号”文后,再谈“先预算、后购买” 2018年3月30日,“财金[2018]23号”文重磅推出,第三条“还款能力评估”中要求“项目现金流涉及可行性缺口补助、政府付费、财政补贴等财政资金安排的,国有金融企业应严格核实地方政府履行相关程序的合规性和完备性。严禁国有金融企业向地方政府虚构或超越权限、财力...
金融机构不得为地方政府提供任何形式的融资服务,不得为地方建设项目提供债务性资金作为资本金。此条重申了自43号文以来系列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文件对政府债务清理的总体思路,即对地方政府融资“开前门、堵后门”,政府融资只能通过发行政府债券,不得对外担保以增加或有债务,也不得通过地方国企、投资基金、PPP等方式举借隐性...
财金〔2018〕23号文有关建设项目资本金向上穿透审核是否为债务性资金的规定已突破现有规定。穿透审核规则体现了近期严监管、防风险的监管动向,但执行过严苛却可能挫伤金融机构参与基础设施融资之积极性。建议有关部门采取法律解释技术,对穿透审核规则之适用作限缩性解释,以实现防风险与促增长之有机平衡。
针对金融企业的疑虑,清库后,财政部于2018年3月30日颁布了《关于规范金融企业对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融资行为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8)23号。文件出台后,仍有部分解读为监管升级,认为不能再涉入PPP项目了。其实只要我们认真领会文件精神,结合已经颁发的其他文件,不难看出,去年以来所有文件均是在强调地方政府、金...
此外,财金23号文还有一个核心就是激励、处罚机制,在过去的2017年,财政部已经对十余个省份的财政局、...
一、财金23号文发布背景与目的 1、金融企业在地方政府融资中的问题 2、财金23号文发布的目的 二、财金23号文的主要内容解读 1、严格落实《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 2、应按照“穿透原则”加强资本金审查 3、审慎...
3月30日,财政部下发财金【2018】23号,再次剑指地方政府违规举债问题,23号文是2014年国发43号文和《新预算法》两个监管纲领性文件的落地和执行,侧重点规范资金供应方(金融企业);此次文件强调了为防止资金链断裂,“国有金融企业不得盲目抽贷、压贷和停贷”,不影响存量在建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