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号文件原文 4号公告原文 解读 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 关于发布《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4号) 现将《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予以发布,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本办法发布时企业已经完成重组业务的,如适用《财政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征管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以下简称《通知》)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财税[2009]59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4号主要内容是发布了《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自2010年1月1日起实施。对于2010年前已完成重组但未按新规定准备相关资料的企业,需要补备;尚未处理的2008、2009年度重组业务,可按新办法处理。企业重组业务包括法律形式改变、债务重组、股权收购等,涉...
由于总局重组办法出的较晚,导致 一些企业不知道如何备案,而没有备 案,不进行处理,这应当是符合过错原 则基本精神的。 (二) 总体感觉主题词: 明确概念, 规范程序,界定政策。 4 号公告解释了 10 个重组概念,规 范了 7 个重组管理程序,明确了三个具 体政策含义。 59 号文件是框架性文件,4 号公告 除了规范...
国家税务总局网站近日发布《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4号,已下简称“4号公告”),并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4号公告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中若干问题进行了明确,并规定,本办法发布时企业已经完成重组业务的,如...
1、财税【2009】59号文件及2010年4号公告解读4号公告总体印象:(一)明确自2010年1月1日执行,同时具有追溯力。一是,原来已经备案,但是备案资料没有按照本办法规定准备资料的,要求补备资料;二是,08-09两个年度企业重组业务,没有备案的,也可以补充备案,即原来没有按照规定备案的,仍然可以补充程序。(二)总体感觉...
财税【2009】59号文件及2010年4号公告解读 59号文件原文 4号公告原文 张伟的学习体会 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关于发布《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4号公告总体印象: 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一)明确自2010年1月1日执行,同时具有追溯力。 59号) 第4号) 一是...
同一重组业务的当事各方应采取一致税务处理原则,即统一按一般性或特殊性税务处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4号 2010-7-26 ,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4.税务处理的分类 企业重组的税务处理区分不同条件分别适用一般性税务处理规定和特殊性...
答:根据总局2010年第4号公告的有关规定,企业重组采用合并形式的,就企业整体享受税收优惠过渡政策的,合并后企业如果企业性质及适用税收优惠条件未发生改变的可以承继。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不属于过渡期税收优惠,因此不能承继。 新税法后经认定的高新技术...
财税[2009]59号及2010年4号公告要点对比解析(下) 《办法》第二十二条解读: 债务重组: (一)5年递延。 即一般性债务重组。国税发【2004】82号文件规定三项所得(债务重组、接受非货币性资产捐赠、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可以递延5年,目前只剩下债务重组所得了。 部分省份依然允许全部三项所得加起来超过三年,享受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