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及《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第一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比例和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计算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得在发生当期和以后年度扣除。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除符合本通知第...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比例和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计算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得在发生当期和以后年度扣除; 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其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
”以及《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第一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比例和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计算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得在发生当期和以后年度扣除。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除符合本通知第...
四、企业自关联方取得的不符合规定的利息收入应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2008]121号文政策解析 需要关注的十三个关键词 1、关联方 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九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所称关联方,是指与企业有下列关联关系之 一的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
财税(2008)12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一、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比例和税法及其实 施条例有关规定计算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得在发生当期和以后年度扣除。企业实际支付给关 联方的利息支出,除符合本...
财税〔2008〕121号 全文有效成文日期:2008-09-19 《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现将企业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利息支出税前扣除的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比例和...
利息支出仍可能免税。理解121号文件的关键在于正确区分债权性投资和权益性投资,以及利息支出扣除的条件。企业在执行时应注意适用对象、利率计算、合理核算以及利息收入的税务处理。举例说明,公司D设立后向关联公司借款,其利息支出的扣除会根据各公司的具体情况和121号文件规定进行计算。
解读财税[2008]121号:关联方债权性投资利息的所得税处理 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尤其是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中国加入WTO后与世界经济的接轨日益加深,外商来华直接投资日益增多,许多企业综合采用多种避税手段,以便最大限度地减少税收支出。“资本弱化”即为避税手段之一,资本弱化已经逐渐成为目前国际上一种普遍存在...
财税[2010]121号文,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对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相关政策进行了明确,以下是该政策的详细解析: 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的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 减免税条件:对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月平均实际安置残疾人就业人数占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高于25...
因此,企业倾向于利用这种差异达到减少纳税的目的。也正基于此,企业所得税法引入资本弱化条款。 由此来看,财税[2008]121号文的第一条和第二条规定需“同时满足”,方可扣除。当然,案例原型并非这么简单,税收筹划“不盯无缝的蛋”,没有税率、盈亏、补贴等各方面差异形成的避税空间,企业才不会没事找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