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确认2021年度——2023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时,社会组织2019年和2020年的公益慈善事业支出和管理费用比例,可按照《民政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规定>的通知》(民发〔2016〕189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财政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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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且已经运行的社会组织 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且已经运行的社会组织,对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第四条规定条件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条件的,填报《确认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自我评价情况表(已运作社会组织适用)》(附件2)交...
为做好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后续管理工作,现将有关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简化工作程序、减轻社会组织负担,合理调整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程序,对社会组织报送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申请报告和相关材料的环节予以取消,即《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
三、其他事项 (一)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民政局要加强协作配合,主动互通信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补充通...
1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2015-12-31 共1条记录 1 前往 页 政策关联图(1级)相似政策 [1]广东省广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广东省广州市民政局;广东省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11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北京市2018年度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的通知 12关于2017年度第一批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1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财税〔2015〕14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安徽省民政厅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法〔2009〕784号)、《安徽省民政厅安徽...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 三部门明确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有关衔接事项.2021-02-10 [2]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布获得2013年度第一批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通知.2013-11-11 [3]湖南省财政厅;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