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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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1号 2008年03月20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
外商投资企业高新技术经济特区要闻纵览导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相关部门近期下发了《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并对企业和经济特区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如何实施进行了规定.另对外商投资企业原有若干税收优惠政策取消后有关事项进行了规范.VIP化学工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字〔1994〕001 号 1994 年 3 月 29 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中规定的原则 对原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中 属于政策性强 影响面大 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安定的 经国务院同意 ...
三、企业在享受过渡税收优惠过程中发生合并、分立、重组等情形的,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的统一规定执行。 四、2008年1月1日以后,居民企业之间分配属于2007年度及以前年度的累积未分配利润而形成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
一、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第一项至第九项失效) (一)软件生产企业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所退还的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我国境...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中规定的原则,对原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中,属于政策性强、影响面大、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安定的,经国务院同意,可以继续执行。现通知...
九、2007 年底前设立的软件生产企业和集成电路生产企业 经认定后可以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1 号)的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定期减免税优惠政策。 在 2007 年度或以前年度已获利并开始享受定期减免税优惠政策的 可自 2008 年度起继续享受至期满为止。 十、实施条例第一百...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三十六条的规定, 经国务院批准, 现将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 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 (一) 软件生产企业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所退还的税款, 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 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 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