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 1 号) 各区、 市、 县(先导区) 财政局、 国税局, 市国税局直属分局及各稽查局, 市地税局各基层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1 号)转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四月...
【发文字号】 财税字[1994]001号【颁布时间】 1994-03-29【实施时间】 1994-01-01【法规编号】 259008 什么是编号?【正 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中规定的原则,对原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中,属于政策性强,影响面大,有利于经济发展...
主管税务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税所字[1994]第200号1994年5月17日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94)00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几个问题具体明确如下,请......
一、凡正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由市局在综合征管信息系统内,将企业减免税有效期止时间调整为2007年12月31日。 二、对正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经审核,凡符合财税[2008]21号和财税[2008]1号文件规定,继续享受过渡和执行至期满优惠政策的,主管国税机关应在综合征管信息系统内,根据新的文件依据,重新进行减免税...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 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对符合财税[2008]1号文件规定,纳税人需缩短折旧或摊销年限的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在实施缩短折旧或摊销年限办法前,填报固定资产(购进软件)缩短折旧年限审核表(附表1)、无形资产(购进...
经请示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94]00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对适用范围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1、《通知》“一”“(一)”中“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我省境内有南京浦口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苏州高新技术开发区、...
财税【2008】第0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 ...
优惠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字[94]1号) 企事业单位进行技术转让及技术转让发生的相关咨询、服务、培训所得,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得,免征所得税。
经请示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94)00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 干优惠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对适用范围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 执行。 1、《通知》"一""(一)"中"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我省境内有南京浦 ...
根据市政府有关领导同志批示,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94)00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