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财会〔2007〕15号,以下称原制度)进行了修订,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了《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财会〔2021〕37 号,以下称新制度),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确保新旧会计制度顺利...
为了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会计工作,加强合作社会计核算,保护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有关规定,我们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财会〔2007〕15号)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执行...
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财会【2021】37号.pdf,附件 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资产 第三章 负债 第四章 所有者权益 第五章 成本、收入和费用 第六章 盈余及盈余分配 第七章 财务报表 第八章 附则 附录:合作社会计科目和财务报表 1 第一章 总则 第
原标题:财政部发布:财会〔2021〕37号:重要的新会计制度 点击关注税海涛声获取财税实务信息 财政 部关于印发《农民专业合作社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 财会〔2021〕38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有关单...
财会便〔2021〕37号 各有关单位:2021年4月,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IFRS Foundation)发布了《旨在...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金融工具的列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金融工具列报,包括金融工具列示和金融工具披露。 第二条 金融工具列报的信息,应当有助于财务报表使用者了解企业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分类、计量和列报的情况,以及企...
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相关规定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的,以及企业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有关投资性主体定义,且根据该准则规定对子公司的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对上述合营企业、联营企业或子公司的相关投资适用本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