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一裁终局制度是劳动争议经仲裁庭裁决后即行终结的制度.包括五层含义:一是本条中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是指本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劳动者对本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是一裁终局有范围限制.一裁终局仅限于小额和标准明确的仲裁案件;三是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四是...
法律主观: 一裁终局制度是 劳动争议 经仲裁庭裁决后即行终结的制度。包括五层含义:一是本条中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是指本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劳动者对本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 诉讼 ;二是一裁终局有范围限制。一裁终局仅限于小额和标准明确的仲裁案件;三是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