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企业破产法》第31条与第32条在实际适用中的区别 首先,第31条主要针对债务人具有主观恶意的欺诈性转让和偏颇性清偿行为,而第32条则针对债务人个别清偿行为。需注意,最高人民法院在2020年新修订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中规定,适用第31条时案由为“破产撤销权纠纷”,适用32条时案由为“请求撤销个别清偿行为...
但就操作层面而言,新法的规定显然不比旧法更具体,因而在具体的司王洪平房绍坤中国商法王洪平,房绍坤.破产撤销权行使的实体条件释论——以《破产法》第31、32条的规定为分析对象[J]. 中国商法年刊.2007(00)王洪平,房绍坤.破产撤销权行使的实体条件释论——以《破产法》第31、32条的规定为分析对象[A].中国商法...
我国新《企业破产法》为了规制破产欺诈行为, 保护破产债权人利益,在第31条和32条规定了破产管理人的撤销权和破产可撤销行为, 但是没有明确破产可撤销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此规定不利于破产司法实践中法官和当事人对破产可撤销行为的认定。借鉴联合国《破产法立法指南草案》和国外立法经验,破产可撤销行为构成要件应采纳概括...
破产撤销权行使的实体条件释论——以《破产法》第31、32条的规定为分析对象.pdf,破产撤销权行使的实体条件释论 ——以《破产法》第31、32条的规定为分析对象 王洪平+ 房绍坤“ 在立法模式上,新《破产法》选取了破产行为无效与撤销的双轨制,分别于该法的 第31、32条建立了
我国新《企业破产法》 为了规制破产欺诈行为, 叫保护破产债权人利益, 在第31条和32条规定了破产管理人的撤销权和破产可撤销行为, ②但是没有明确破产可撤销行为的构成要件, 如此规定不利于破产司法实践中法官和当事人对破产可撤销行为的认定。 借鉴联合国《破产法立法指南草案》 和国外立法经验, 破产可撤销行为...
破产撤销权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破产申请清偿破产债权人未到期债务处分行为在立法模式上,新《破产法》选取了破产行为无效与撤销的双轨制,分别于该法的第31,32条建立了破产撤销权制度,于第33条建立了破产行为无效制度.相较于旧《破产法》(试行)第35条的规定而言,无论在立法模式还是规范技术上,这无疑都具有实质性进步...
破产撤销权行使的实体条件释论 ——以《破产法》第31、32条的规定为分析对象 王洪平+ 房绍坤“ 在立法模式上,新《破产法》选取了破产行为无效与撤销的双轨制,分别于该法的 第31、32条建立了破产撤销权制度,于第33条建立了破产行为无效制度。相较于旧 《破产法》(试行)第35条的规定而言,无论在立法模式还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