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法》第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仍然有效。A.正确B.错误的答案是什么.用刷刷题APP,拍照搜索答疑.刷刷题(shuashuati.com)是专业的大学职业搜题找答案,刷题练习的工具.一键将文档转化为在线题库手机刷题,以提高学习效率,是
根据《破产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个月内,债务人有《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 A. 三个月 B. 六个月 C. 九个月 D. 一年 相关知识点: ...
社会科学 2013年第4期 娄爱华:《破产法》第42条涉不当得利条款解释论 《破产法》第42条涉不当得利条款解释论 娄爱华 摘要:只有德国和受到德国影响的若干国家和地区在破产法中规定了不当得利之 债优先受偿。德国法确立这一规则是因其特有的物权行为理论,不当得利之债优先受偿 的学理解释与物权行为理论紧密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