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35条规定,破产申请受理后,债务人的出资人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要求其缴纳所认缴的出资,且不受出资期限限制。 2. **事实认定**:刘述广在2010年公司增资时认缴470.5万元,实际出资110.5万元,剩余360万元未缴纳,构成出资义务未完全履行。 3. **结论**:根据法律及审计报告事实...
在公司破产时,管理人成为追究股东出资责任的主体,其追回的欠缴出资,属于破产财产的范围。违反出资义务的责任人,成为负有交付财产义务的破产程序中的第三人,只能对管理人交付出资财产。债权人在破产前针对股东的正在执行、尚未执行完毕的强制执行程序,由管理人提出异议,执行中止。 6.00...
娄爱华:《破产法》第42条涉不当得利条款解释论 《破产法》第42条涉不当得利条款解释论 娄爱华 摘 要:只有德国和受到德国影响的若干国家和地区在破产法中规定了不当得利之 债优先受偿。德国法确立这一规则是因其特有的物权行为理论,不当得利之债优先受偿 的学理解释与物权行为理论紧密相关。《日本破产法》受德国...
《企业破产法》第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仍然有效。A.正确B.错误的答案是什么.用刷刷题APP,拍照搜索答疑.刷刷题(shuashuati.com)是专业的大学职业搜题找答案,刷题练习的工具.一键将文档转化为在线题库手机刷题,以提高学习效率,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