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邻关系是人们在生产、生活中对于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生产和生活的正常进行。因此,处理相邻关系应当以有利生产、方便生活为原则。例如,甲、乙、丙三个承包经营人承包的土地相互毗连,其土地都是长期依靠同一条小溪灌溉,甲承包的土地处于小溪的上游,乙承包的...
相邻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不动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因相邻各方应当给予便利和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相邻关系的实质是不动产权利内容的限制和延伸,是所有权内容限制的一种,是所有权社会化的具体实现。相邻关系的主体涉及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不动产所有人或者使用...
第七章相邻关系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八十九条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第二百九十条 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对自然...
相邻关系是指相互毗邻的不动产所有人或使用人之间在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因相互给予便利或者接受限制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如果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应当...
相邻关系包括以下内容:相邻土地使用关系。相邻防险、排污关系。相邻用水、流水、截水、排水关系。相邻管线安设关系。相邻光照、通风、音响、震动关系。相邻竹木归属关系。相邻安全关系。
相邻关系,是指依据法律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不动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因相邻各方应当给予便利和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二、法律特征 1、依据法律的规定而产生。《民法典》物权编,确定了一方依法有义务为他方提供便利,而不需要支付相应的对价,也无须就权利的...
1、 相邻关系的法律规定 我国《民法典》对于相邻关系的规定,主要是第288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
相邻关系是指土地、土地上的自然物或建筑物的相邻所有人在使用或经营这些相邻的不动产时,相互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在相邻关系中,一方在使用或经营自己的不动产时,负有不得妨碍对方合理行使权利的义务,同时也有权要求对方不妨碍和侵犯自己权利的合理行使。在相邻关系中的这种权利称相邻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相邻关系可以是实际上的物理接触,也可以是抽象上的逻辑联系。 在空间上,相邻关系指的是事物在位置上的相互接近或相接触。例如,两个物体靠近并且相互接触,或者两个地理位置相邻并且相互毗连。 在时间上,相邻关系指的是事物在时间上的先后顺序或紧密联系。例如,一个事件紧接着发生在另一个事件之后,或者两个事件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