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3,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