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建立引导节约集约利用林地的约束机制,确保森林植被面积只增不减、质量只增不降,切实保障国家生态安全,根据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引导节约集约利用林地的通知》(财税〔2015〕122号)的要求,现就我省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一、郁闭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