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占用征收林地的建设单位依法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是促进节约集约利用林地、培育和恢复森林植被、实现森林植被占补平衡的一项重要制度保障。2002年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印发《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02〕73号)以来,各地不...
由占用征收林地的建设单位依法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是促进节约集约利用林地、培育和恢复森林植被、实现森林植被占补平衡的一项重要制度保障。2002年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印发《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02〕73号)以来,各地不断加强和规范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对推动植树造林、增加森林植被面积发挥...
由占用征收林地的建设单位依法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是促进节约集约利用林地、培育和恢复森林植被、实现森林植被占补平衡的一项重要制度保障。2002年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印发《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02〕73号)以来,各地不断加强和规范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对推动植树造林、增加森林植被面积发挥...
上级财政、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查处不按规定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的行为。 五、做好组织实施和宣传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视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协调配合,抓好落实。要通过政府网站和公共媒体等渠道,加强森林植被恢复费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发布信息,做好舆论引导工作,统一思想、凝聚...
由占用征收林地的建设单位依法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是促进节约集约利用林地、培育和恢复森林植被、实现森林植被占补平衡的一项重要制度保障。2002年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印发《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02〕73号)以来,各地不断加强和规范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对推动植树造林、增加森林植被面积发挥...
由占用征收林地的建设单位依法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是促进节约集约利用林地、培育和恢复森林植被、实现森林植被占补平衡的一项重要制度保障。2002年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印发《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02〕73号)以来,各地不断加强和规范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对推动植树造林、增加森林植被面积发挥...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林业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引导节约集约利用林地的通知》(财税〔2015〕12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补充规定,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森林植被恢复费具体征收标准 (一)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含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竹林地... 您需要...
(财税〔2015〕122号)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引导节约集约利用林地的通知此文档已提供全文预览,如无法预览,请下载文档相关文档 海南交通质监与造价信息-第102期-2024年9月 陕西省2024年11月公路工程主要材料价格信息 福建省2024年11月份交通(公路、水运)工程各市主要材料价格信息 2024年...
现将《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 引导节约集约利用林地的通知》(财税[2015]12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我省森林植被恢复费的征收标准,请遵照执行。 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含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经济林地)、苗圃地,每平方米为10元;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每平方米为...
各县(市)区财政局、林业局: 现将《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林业厅转发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引导节约集约利用林地的通知》(浙财综〔2016〕16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补充规定,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调整分成比例 自2016年5月19日起,宁波市森林植被恢复费不再上缴省财政,市、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