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办法由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制定。 第五十七条本办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3〕82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4〕63号)同时废止。
执行新《工伤保险条例》及《渝府发[2012]22号文件》待遇一览表 项目 待遇 备注 计算基数 月份比例 支付渠道 医疗期间 停工留薪 原工资福利 用人单位 按渝劳社办发【2004】210号标准,最长24个月,期满仍需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医疗费用 100% 基金 单位和职工个人垫付工伤认定后按范围报销 伙食补助 8元/天 ...
执行新《工伤保险条例》 及《渝府发[2012]22 号文件》 待遇一览表 项目 待遇 备注 计算基数 月份比例支付渠道医疗期间 停工留薪 原工资福利 用人单位按渝劳社办发【2004】 210 号标准, 最长 24个月, 期满仍需治疗, 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基金 单位和职工个人垫付工伤认定后按范围报销 医疗费用 100% 伙食补助 8 ...
渝府发201263号Tag内容描述:1、重庆市人民政府通 知重 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通 知渝 府发 2012 22 号各区县 ( 自治县 ) 人民政府 , 市政府有关部门 , 有关单位 :市政府同意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 现印发给你们 , 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二一二年二月十三日重庆市工伤保险...
执行新工伤保险条例及渝府发201222号文件待遇一览表待遇项目计算基数月份比例支付渠道备注停工留薪原工资福利用人单位按渝劳社办发,2004,210号标准,最长24个月,期满仍需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医疗费用100,基金单位和职工个人垫付工伤
渝府发〔2012〕22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市政府同意《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二○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工伤保险...
(七)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渝府发〔20 12〕22号-- 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1 2〕22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市政府同意《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重庆市人民政府...
具体办法由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制定。 第五十七条 本办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3]82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4]63号)同时废止。
渝府发〔渝府发〔渝府发〔201220122012〕〕〕222222号号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市政府同意《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市政府同意《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市政府同意《重庆市...
内容提示: 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渝府发〔2012〕 22 号 各区县( 自 治县) 人民政府, 市政府有关部门, 有关单位: 市政府同意《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二月 十三日 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