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第五届人民政府第10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全市征地统筹费收缴标准统一调整为:经营性用地每亩6万元,工业用地每亩2万元,其他用地每亩6万元。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同时,《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府发〔2008〕45号)明确的征地统筹费收缴标准停止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 ...
内容提示: 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20 年第 19 期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 调整征地统筹费收缴标准的通知渝府发 〔 2020 〕 24 号各区县 ( 自治县 ) 人民政府 , 市政府各部门 , 有关单位 :经市第五届人民政府第 109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 现将全市征地统筹费收缴标准统一调整为 :经 营性用地每亩 6 万元 , ...
渝府发〔2020〕24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经市第五届人民政府第10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全市征地统筹费收缴标准统一调整为:经营性用地每亩6万元,工业用地每亩2万元,其他用地每亩6万元。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同时,《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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