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省政府决定:从2021年8月1日起,将我省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280元、2070元、1840元三档,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
请各设区市根据所辖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选择确定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予以公布,并报省人力社保厅备案。 本通知发布后,《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17〕43号)同时废止。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8日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浙政发〔2021〕22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省政府决定:从2021年8月1日起,将我省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
二、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第一档24元、第二档22元、第三档20元。 三、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21〕22号) 发布于 2024-01-15 16:57・IP 属地北京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财政厅 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工作的通知 浙科发基〔2021〕22号 各市科技局、财政局,有关高校、科研院所、省级新型研发机构: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发基〔2020〕342号)相关部署要求,省科技厅和省财政厅将组织开展...
文件有效性: 有效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ZJBC13-2021-0006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
为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在严格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
《宁波市奉化区城市基础设施工程移交管理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1日 宁波市奉化区城市基础设施工程移交管理 实施方案(试行) 为确保我区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管理和养护顺利衔接,以“城市基础设施管理一件事”为理念,探索完善权责利划分...
关于下达2020年老龄健康服务补助经费的通知 象卫发〔2021〕22号 各相关医疗卫生单位: 为提高老龄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质量,进一步完善老年人心理关爱及安宁疗护等服务项目,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将老龄健康服务项目补助经费共 6.95万元下达给你们。 提示:该内容为隐藏内容,需要VIP会员才能浏览。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