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制造业企业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改革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9〕62号)第一条规定,延续执行至2023年12月31日。(责任单位:省税务局、省经信厅) (二十七)加大服务企业力度。对科技型、创新型中小微企业以及生产经营暂时面临困难但产品有市场、项目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的中小微企业,各地...
浙政办发〔2022〕25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区垂直管理各单位: 《北仑区(开发区)优化要素资源配置促进稳商扩资增效扶持办法(试行)》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6月1日 北仑区(开发区)...
8.配合政务办做好交通办理区的“考级制”工作,包括提供题库,报名人员初筛及面试参与,岗位职责重新认定等事宜。(纪红军牵头,行政审批科为主落实)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制造业企业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改革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9〕62号)第一条规定,延续执行至2023年12月31日。(责任单位:省税务局、省经信厅) (二十七)加大服务企业力度。对科技型、创新型中小微企业以及生产经营暂时面临困难但产品有市场、项目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的中小微企业,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