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省税务局、省人防办、省药监局) 22.减半收取餐饮住宿企业检验检测费。执行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