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人社规〔2024〕16号2024-08-05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保障工伤人员的基本生活,根据《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规定,经市政府同意,自2024年1月1日起对本市致残一级至四级工伤人员...